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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房产证,如何补办手续?

发布时间:2004-10-29   责任编辑: admin
    李先生到某中介公司放售自己的一套荔湾区物业,并在两周前搬到新屋居住。但当中介公司要求李先生出示该物业房产证时,李先生才发觉,在搬家过程中不慎遗失部分物件,相信该物业房产证也一同被遗失了。经过数日的寻找,李先生始终无法找到该房产证。无奈之下,他向中介公司表示房产证已遗失,房屋交易也因此暂时停止。

  据悉,在房地产交易中,交易的物业如果缺少了房产证,便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那么,遗失了房产证该怎么办呢?

  据合富置业客户服务中心介绍,像李先生遗失房产证的个案也时有发生,如果业主遗失了房产证,需先补办房产证,然后才能出售物业。

  首先,业主需持个人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馆,提供该物业的详细地址、门牌号码等有关资料,进行查册核实该物业为业主所有。同时持查册表向房地产登记所申请报失,登记所核实该物业的资料及业主身份后,业主可即时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所会向业主提供遗失该物业房产证的声明。业主携此声明及身份证到指定的报纸媒体刊登《遗失房产证声明》。该声明见报一个月后,业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房产测绘附图,到房管局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一般30个工作日后可补发新的房产证。

  据此,只要李先生有了新房产证,便可照常办理房屋交易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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