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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万佳-扬州房价
关于“新能源生态小区(栖月苑)多层及小高层”销售基准价的批复
扬邗价管(2004)第101号
江苏新能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扬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对各项成本进行审核,核定如下:
你公司在邗江区建设区内东至百祥路、南至孙庄路、西至光明路、北至邗江中学范围内开发建设的“新能源生态住宅小区(栖月苑)21#、22#、36#、37#、38#、81#、83#、85#、86#、87#、88#多层及小高层住宅商品房”(计十一幢),其中住宅部分建筑总面积约44150M2,销售基准价多层为2620元/M2、小高层为2635元/M2(含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维修基金);车库总面积约3800M2,销售均价为850元/M2;阁楼建筑总面积约5150M2,销售均价为880元/M2。该小区西侧按相关规定标准建设的地下人防设施已纳入住宅成本,小区会所及东侧地下车库由你公司自行承建,未纳入住宅成本。
商品房价格=基准价×(1±浮动幅度)+质量差价±楼位差价±层次差价±朝向差价。你公司可在上述销售基准价多层2620元/M2、小高层2635元/M2的基础上作5%以内的上浮,下浮不限,综合楼位、楼层、朝向和质量差价确定商品房价格。各幢楼位差率、楼层差率及具体朝向差率由你公司自定。同一楼的同一层次差率应相同;同一开发项目的楼位、朝向差价,整幢商品房楼层差率增减的代数和应为零。
商品房到户结算价格=商品房价格+经批准的代办费用。太阳能热水器、产权登记、契税、印花税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代办费用应按有关政策规定按实收取。
上述通知希即遵照执行,同时在售楼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
扬州市邗江区物价局
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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