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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简介

发布时间:2004-9-6   责任编辑: admin
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简介

  业务简介详细引导您办理贷款、还款、贷款清洁、撤消担保等全部过程,在每一办贷程序,请您对照简介提示,协助我们做好办贷工作。目前已开办的贷种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房屋拆迁贷款,二手房、公用住房出售贷款,自建房贷款、商住楼贷款、装修贷款等。
                
 
                  一、贷款的申请
  
  一、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
  2.有不低于所购买、建营、大修住房费用总额20%的自筹资金;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建造自住住房的证明文件;
  4.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建行认可的资产做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最高可达房价总额的80%;组合贷款之和不超过房价总额的80%,可否贷款、贷款额度,由建行根据其资信、经济状况审查确定。
  2.购买、建造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年。
  3.贷款利率按期限长短实行不同的利率(现行利率见下表),每年初,执行人行上年最后一次公布的挂牌利率。
  
  三、现行贷款利率及贷款一万元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表:
贷款期限(年)
贷款月利率(‰)
3.975
3.975
3.975
3.975
3.975
4.2
4.2
4.2
4.2
4.2
每月还款额(元)
利随本清
437.68
298.68
229.25
187.66
161.23
141.53
126.79
115.37
106.26
贷款期限(年)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贷款月利率(‰)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每月还额(元)
98.84
92.69
87.51
83.09
79.29
75.98
73.08
70.52
68.25
66.22

  
 
  四、贷款的担保
  贷款可采用住房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和第三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住房和有价证券可以是借款人本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具体采用的担保方式需经建行审查认可。
  1.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的房产须办理保险。
  2.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方式的,有价证券仅限于建行存单或建行售出的凭证式国库券。
                

                  二、贷款的办理


  一、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含抵押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三份、配偶二份、复印件纸张规格统一为16K,下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或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或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的收入证明(各一份)(建行提供统一格式)。
  3.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或提供城建规划部分批准建造的证明文件。
  4.借款申请人已付房款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5.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书。
  6.建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贷款程序
  申请贷款……借款申请人携带购房合同等有关证件和资料,提出借款申请。建行审查后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签订合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办理建行龙卡和房产保险。
  房产抵押……借款人和配偶一同持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首期付款收据一份、借款合同一份、抵押合同五份和抵押登记申请表一份,到房产交易所办理抵押登记。
  发放贷款……抵押登记办妥后,建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将“个人贷款支付凭证”(收帐通知联)交售房单位。
  三、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其它相关费用
  1.抵押房产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收取)
  2.抵押登记费:(由房产交易所收取)
  3.公证费(由市公证处收取)
  4.办理贷款卡(由市人民银行收取)


                三、贷款的偿还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款一般采用龙卡、储蓄卡代扣方式,即从贷款发生当月25日起由建行在借款人的卡上扣划当月还款额。届时请客户备足款项,每次还款,先支付利息,后偿还本金。建行卡部定期寄送龙卡对帐单,以便核对。储蓄卡由客户到储蓄网点打印核对。
  3.经建行统一,借款人可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未到期贷款。提前还款须到建行柜面办理。部分提前还贷不影响代扣卡每月按期扣划贷款。
  4.逾期偿还贷款本息,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和复息。(现行罚息利率和复息利率均为每天万分之二点一)。

                 四、贷款的结清

  1.最后一次还款,须到柜台办理。贷款全部还清后,建行办理撤消抵押担保手续。
  2.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满或连续六个月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接到银行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30天内仍不依约偿还贷款本息的,我行将根据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依法处置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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